一)设计变更的原因
(1)活动房、钢结构厂房图纸会审后,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纪要与施工单位提出的图纸错误、建议、要 求,对设计进行变更修正;
(2)在活动房、钢结构厂房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错误,通过工作联系单,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位,设 计单位对设计进行修正;
(3)建设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中,根据情况对设计提出新的要求,如增加活动房建筑面积、提 高建筑和装修标准、改变房间使用功能等,设计单位按照这些新要求,对设计予以修改;
(4)因施工本身原因,如施工设备问题、活动房施工工艺、钢结构厂房工程质量问题等,需设计单位协助 解决问题,设计单位在允许的条件下,对设计进行变更;
(5)活动房、钢结构厂房施工中发现某些设计条件与实际不符,此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进行修正。 如某些基础施工常出现这种情形。
(二)设计变更的办理手续 所有钢结构厂房设计变更均须由设计单位或设计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过建设单位提交给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直接接受设计变更是不合适的。
(三)设计变更的处理办法
(1)对于变更较少的设计,设计单位可以通过变更通知单,由活动房施工单位自行修改,在 修改的地方加盖图章,注明设计变更编号。若变更较大,则需设计单位附加变更图纸,或 由设计单位另行设计图纸。
(2)设计变更若与以前洽商记录有关,要进行对照,看是否存在矛盾或不符之外。
(3)若活动房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对施工产生直接影响,如施工方案,施工机具,施工工期,进 度安排、施工材料,或提高建筑标准,增加建筑面积等,均涉及到工程造价与施工预算,应 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根据承包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商讨解决办法。
(4)若设计变更与分包单位有关,应及时将设计变更有关文件交给分包活动房工程施工单位。
(5)设计变更的有关内容应在施工日志上记录清楚,设计变更的文本应登记、复印后 存人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