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处理必备的条件
(1)处理目的应十分明确。
(2)事故情况清楚。
一般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特征描述、观测记录及发展变化规律等。
(3)事故性质明确。
通常应明确三个问题:一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问题;二是实质性还是表面性问题;
三是事故处理的紧迫程度。
(4)事故原因分析准确、全面。
事故处理就像医生给人看病一样,只有弄清病因.方能对症下药。
(5)事故处理所需资料应齐全。
资料是否齐全直接影响到分析判断的准确性和处理方法的选择。
二、故处理的差本要求及注意事项
事故处理通常应达到四项要求:
(1)安全可靠、不留隐患;
(2)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
(3)经济合理;
(4)施工简便、安全。
要达到上述要求,率故处理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综合治理
首先,应防治原有事故处理后引发新的事故;其次,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以取得最佳效果;再者,一定要消除事故根源.不可治表不治里。
(2)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安全
国内外有些钢结构事故在处理过程中或者说在加固改造的过程中倒塌,造成了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应注惫以下问题:
①对于严重事故,岌岌可危,随时可能倒塌的建筑,在处理之前必须有可靠的支护;
②对需要拆除的承重结构部分,必须事先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措施;
③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处理阶段的结构强度和稳定性十分重要.尤其是钢结构容易失稳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④重视处理过程中由于附加应力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⑤在不卸载条件下进行结构加固,应注意加固方法的选择以及对结构承载力的影响。例如,国内曾发生过钢屋架受拉弦杆及腹杆由于采用端焊缝加固致使截面软化而引发的倒塌事故。
(3)事故处理的枪查验收工作
目前.对新建筑施工,由于引人工程监理.在“三控两管一协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于建筑物的加固改造和事故处理及检查验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应予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