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规定
1. 安装钢结构的基础应符合规定。
2. 一个以上安装单元的柱基基础。
3. 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
4. 基础周围回填完毕。
5. 二次浇灌处的基础表面应凿毛。
二:原因分析
1. 为了保证安装工程整体连续性和稳定性,安装工程应按单元进行验收并合格。
2. 为赶进度而不掌握混凝土施工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地脚螺栓紧固后松动,基础损坏,以及安全隐患。
3. 为了钢结构安装工程安全顺利进行,地基的基础周围应填回填土,特别是易移动的基础更要回填完毕。
4. 二次浇灌混凝土的基础表面不处理或处理干净,钢结构构件安装后很难再处理,造成二次浇灌的细石混凝土与原浇灌的混凝土之间附着力差。
三:防治措施
1. 一个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基础应一次交接验收。
2. 钢结构安装底柱时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即一般为基础混凝土浇灌结束的10天以后。
3. 基础的验收交接测量应在基础周围回填基本结束后进行,特别是易移动的基础更要按规定规范要求进行。
4. 进行二次细石混凝土浇灌处的基础表面应凿毛,并保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