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组装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法规条例,对各类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对生产场地必须留有安全通道,设备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米。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注意观察和检查周围的环境。
操作者必须遵守各岗位的操作规程,以免损及自身和伤害他人,对危险源应做出相应的标志、信号、警戒等,以免现场人员遭受损害。
所有构件的堆放、搁置应十分稳固,千稳定的构件应设支撑或固定位,超过自身高度构件的并列间距应大于自身高度。构件安置要求平稳、整齐。
索具、吊具要经常检查,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焊接构件不得留存、连接起吊索具。
钢结构制作中,半成品和成品胎具的制造和安装应进行强度验算,不得凭经验自行估算。
钢结构生产过程的每一工序所使用的氧气、乙炔、电源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测泄漏和接地情况。
起吊构件的移动和翻身,只能听从一人指挥,不得两人并列指挥或多人指挥。起重构件移动时,不得有人在本区域投影范围内滞留,停立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