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技能竞赛基本情况
1.起源和概况
世界技能组织是一个中立、非盈利的世界性组织,总部现设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世界技能竞赛的历史可追溯到1946年,是由西班牙发起的。二次大战后,世界各国急需专业技能劳动力,为此,西班牙开始了青年技能训练。为评比训练成果,1950年开始在西班牙的马德里举办了第一届世界技能大赛。自1955年开始,欧洲、亚洲、美洲、大洋洲和非洲等国家(地区)也相继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使之成为一项国际技能赛事。前20届竞赛,除第2届到第4届是每两年一届外,直到1971年举办的第20届均是每年举行一届。自1971年举办的第20届世界技能大赛起,至今基本上是每两年举办一届(除第24届~第26届是一年举办一届,第29届后延一年举办外),且改为逢奇数年举办。世界技能大赛从第7届起,由各会员国(地区)申请轮流主办,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将于2011年在英国伦敦举办。除世界技能大赛,还有各大洲的区域竞赛,一般在偶数年举行。
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必须成为世界技能组织的会员国(地区)。目前,世界技能组织共有57个会员国(地区),分布在5大洲,主要是发达国家和主要经济体国家或地区。其中,数量最多的是欧洲和亚洲,分别有23个和18个会员国(地区)。
世界技能大赛有三个宗旨:一是促进各国青少年之间的技能交流,提高国内技能水平;二是增进各国之间的相互理解;三是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及方法的信息交流。对各参赛国而言,通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一方面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理念,另一方面可以按照世界大赛的标准筹备国内的竞赛,有利于培训选拔青年核心技能人才。
2.竞赛项目
目前,世界技能大赛确立了48个竞赛项目。竞赛项目并非一成不变,会结合产业发展趋势进行调整。这些竞赛项目分属于运输及物流,4项;建筑和建筑技术,13项;制造和工程技术,14项;信息和通讯技术,5项;创作艺术和时装,5项;社会及个人服务,7项等6大门类。
竞赛项目的确立要遵循“最少参加国数”的规定,即:各项目参加国不得少于12个。各国也可申请增设新的竞赛项目,对新增项目的要求是,第一届参赛国不得少于8个,第二届参赛国不得少于10个,第三届参赛国不得少于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