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钢结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群防群冶制度。
2、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和产责任制,安全保证体系加强规范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3、钢结构工程构件吊装时其它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吊装所需配置的攀登的用具,横网、横杆或其它安全设施必须牢固可靠。
(2)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并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3)高安装钢结构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楼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等安全设施。
(4)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拦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5)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均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工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工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4、汽车起重机械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吊臂入下搁隐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从保持机身水平。
(2)操作前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3)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汽车吊驾驶员必须持指挥证实指挥。
5、现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六大纪律,对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