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厂房焊接焊缝金属宜与基本金属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2.钢结构厂房在设计中不得任意加大焊缝,避免焊缝立体交叉和在一处集中大量焊缝,同时焊缝的布置应尽可能对称于构件的重心。
3.钢结构厂房钢板的拼接,当采用对接焊缝时,纵横两方向的对接焊缝,可采用十字形交叉或T形交叉;当为T形交叉时,交叉点的间距不得小于200mm。
4.钢结构厂房对接焊缝的坡口形式,应根据板厚和施工条件按现行标准《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和《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要求选用。
5.钢结构厂房在对接焊缝的拼接处,当焊件的宽度不同或厚度相差4mm以上时,应分别在宽度方向或厚度方向,从一侧或两侧做成坡度不大于1:2.5的斜角;当厚度不同时,焊缝坡口形式应根据较薄焊件厚度选定基本型式与尺寸。
6.钢结构厂房角焊缝两焊脚边的夹角。一般为900(直角角焊缝)。夹角a》1200或a《600的斜角角焊缝,不宜用作受力焊缝(钢管结构除外)。
7.钢结构厂房角焊缝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角焊缝的焊脚尺寸hf(mm)不得小于1.5 ,t(mm)为较厚焊件厚度。但对埋弧自动焊,最小焊脚尺寸可减小lmm;对T形连接的单面角焊缝,应增加lmm。当焊件厚度等于或小于4mm时,则最小焊脚尺寸应与焊件尺寸相同。
(2)角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宜大于较薄焊件厚度的1.2倍(钢管结构除外)。但板件(厚度为t)边缘的角焊缝最大焊脚尺寸;当t≤6mm时,hf≤tc;当t》6mm时,hf≤t—(1—2)mm。圆孔或槽孔内的角焊缝焊脚尺寸尚不宜大于圆孔直径或槽孔短径的1/3。
(3)角焊缝的两焊脚尺寸一般为相等,当焊件的厚度相差较大,且焊脚尺寸不能符合上列要求时,可采用不等焊脚尺寸,与较薄焊件接触的焊脚边以及与较厚焊件接触的焊脚边应分别符合上列要求。
(4)侧面角焊缝或正面角焊缝的计算长度不得小于8hf和40mm。
(5)侧面痢焊缝的计算长度不宜大于60hf,当大于上述数值时,其超过部分在计算中不予考虑。若内力沿侧面角焊缝全长分布时,其计算长度不受此限。
8.钢结构厂房在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中,角焊缝表面应做成直线形或凹形。焊脚尺寸的比例:对正面角焊缝宜为1:1.5(长边顺内力方向);对侧面角焊缝可为1:1。
9.钢结构厂房在次要构件或次要焊缝连接中,可采用断续角焊缝。断续角焊缝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t(对受压构件)或30t(对受拉构件),t为较薄焊件的厚度。断续角焊缝的长度不得小于lOhf或50mm.
10.钢结构厂房杆件与节点板的连接焊缝,一般宜采用两面侧焊,也可以用三面围焊,对角钢杆件可采用L形围焊,所有围焊的转角处必须连续施焊。
11;钢结构厂房当角焊缝的端部在构件转角处作长度为2hf的绕角焊时,转角处必须连续施焊。
12.钢结构厂房在搭接连接中,搭接长度不得小于焊件较小厚度的5倍,并不得小于25mm。